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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进人物-黄志丽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8-10-16 14:00:53  字号 [ ]
黄志丽(1972.03-    )

她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坚持调解优先,深入基层,先后走访了近万名当事人,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0%,是大家公认的“调解能手”。她创设了全省首个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命名的法官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不出乡村社区,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庭”。先后被授予“时代楷模”“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八闽楷模”等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等先后作出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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