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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闽0402民初1140号

发表单位:明溪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30 08:44:11  字号 [ ]
公  告
傅蕾: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设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胡设财于2020年10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1140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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