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402民初2685号
公 告
三明大地贸易有限公司、李启源、李兴红:
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明大地贸易有限公司、李启源、李兴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