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鹏: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伟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02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