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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限高显威力,“老赖”现身把款还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4-01-02 16:00:47  字号 [ ]

 

    “谢谢法官,这钱总算是要回来了!”近日,三元法院执结一起拖欠5年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2月至5月期间,黄某以其经营的某文化传媒公司需要二次装修为由,多次向陈某借款累计78万元,期间黄某仅偿还了3万元后未再还款。2018年9月,黄某因无法偿还陈某借款,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将黄某持有的某文化传媒公司34%的股份质押给陈某。该协议书签订后,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黄某也未按约定向陈某退资。后陈某得知黄某已于2020年1月将其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他人,黄某已无法偿还陈某借款,2021年8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12月,法院判决黄某应偿还陈某借款本金7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8月,执行干警因多次查找黄某未果,黄某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将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后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11月,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再次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冻结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3年12月初,黄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部分欠款。原来,黄某已在外地“另起炉灶”,做起了网络直播带货的生意,被冻结了银行账户后影响了生意,不得已找到法官,想要解除失信限高解冻银行账户等。

    法官向黄某言明必须履行还款义务才能为其解除失信限高措施,解冻银行账户。同时对黄某进行了诚信教育,借钱周转本是人之常情,但借钱躲避不还就是失信失德的行为了。如若长期拖欠借款,其现在经营的网络直播带货生意也会因为冻结银行账户受影响,如果要出差因为失信限高只能选择低消费的出行方式和住宿等,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带货市场中会更加没有优势,影响其生意做大做强。被执行人黄某听后同意筹钱还款,但表示现在还是生意起步阶段资金困难,希望法官能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沟通协调,减少一些还款数额。经过执行法官前期多次与陈某沟通,并组织陈某、黄某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陈某同意放弃利息诉求和部分借款本金,双方达成黄某向陈某还款65万元即可结案的协议。

    12月26日,黄某带着5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表示先向陈某还款50万元,剩余15万元待其另行筹措到位后再还款,请求法院先行为其解除失信限高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执行法官表示只要未履行完毕无法为其解除,黄某思虑再三,决定一次性还完欠款解除“后顾之忧”,连忙向亲朋好友再次筹款15万元,通过其朋友向陈某银行账户转账15万元。随着陈某银行到账短信提醒,该案得以执结完毕。法院亦依法为黄某屏蔽了失信信息,解除了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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