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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小时”,被执行人全额履行完毕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20 17:11:49  字号 [ ]

 

   “林法官,范某从国外回来了,这会就在家里,你们快来!”近日,三元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紧急电话”后,连忙安排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范某住所。

    陈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范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万元。范某却迟迟未履行,陈某遂于2021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范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查找范某未果。执行法官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找,除一辆价值不大的摩托车外,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方面继续通过相关途径查找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告知申请执行人陈某,一旦发现线索可随时通知法院。

    9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收到被执行人范某在家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立马安排警力上门查找。执行干警先在范某住所周边来回巡视了一番,不久就在阳台处发现被执行人范某的身影,执行干警立即上门将范某依法传唤至法院。

    11时27分,范某到达法院执行调解室后,执行法官随即组织申请执行人陈某和范某展开调解工作。刚开始范某态度强硬,以申请执行人放高利贷为由拒绝还款。法官了解到范某前期出国做生意故未履行还款义务,是属于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劝说范某莫要因为1万元的欠款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日后的工作和生活。范某考虑一番后,当场全额支付了欠款。从出发传唤被执行人到案件执结全程花费1小时,这起历时2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温馨提示】

    申请执行人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是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执行人员了解掌握被执行人动向及财产状况等信息较为有限,为尽早实现胜诉权益,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避免消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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