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报道 > 正文

立案5天火速执结,雨棚损失追回来了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05 11:09:14  字号 [ ]

        “立案五天就帮我把事情解决了,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申请执行人吴某高兴地对法院干警竖起了大拇指。近日,三元法院火速执结一起侵权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吴某家住六层顶楼,为遮阳避雨在屋顶加盖了雨棚。2022年11月29日,突发狂风暴雨导致雨棚被吹落在地,吴某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及时回家收拾雨棚。2022年12月1日,被执行人赵某见地面雨棚无人处理,便私自将雨棚建材清理拿走变卖。吴某向赵某讨要雨棚建材未果,经居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赵某亦未归还。2023年4月6日,吴某将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应返还剩余雨棚建材并赔偿吴某损失2780元。

    因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吴某于2023年8月24日到法院申请执行,一脸愁容地向执行干警倾诉:“我和赵某说了好几次,也请派出所调解好多次了,就这么小的事情,一直都没有解决。”执行干警在立案后迅速与赵某约谈,赵某向执行干警表示其不服判决,寻找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法院遂依法冻结了赵某银行账户。

    8月29日,执行干警再次上门找到赵某,刚开始赵某依旧不愿意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劝导赵某:“本案金额不大,拖延履行的话,你的账户会被一直被冻结,反而会对日常生活造成种种不便,你是做生意的人,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赵某听后觉得法官说得有道理,经过仔细权衡利弊,同意当场返还剩余雨棚建材并一次性赔偿吴某损失。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完毕,遂出现开头的一幕。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1405号-1 闽ICP备14011405号-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 投诉举报电话:0598-809103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8-8092295 邮编:365001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