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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上门化纠纷,真情解忧暖人心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5-24 16:54:19  字号 [ ]

 

   “真没想到法官能上门调解,我是真的行动不便,即便收到法院传票,我也不方便到庭,我和原告的纠纷也不是这一两天产生的了,都是邻居,能这样处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吴某激动地说道。近日,三元法院上门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据悉,吴某腿脚有残疾,其与黄某经营的店铺相邻。2020年9月,黄某姐姐与吴某妻子为争抢客源发生纠纷,黄某姐姐打了吴某妻子脸部两巴掌,并踹了其妻子上半身一脚,导致其妻子左侧第5肋骨骨折,当日,吴某妻子前往三明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黄某姐姐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500元。后吴某妻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黄某及其姐姐赔偿吴某妻子各项损失一万余元。吴某因为妻子受伤非常气愤,手持圆头锤将黄某经营的棋牌店卷帘门、玻璃门、方桌、玻璃柜台损毁。经鉴定损毁物品的价值为3090元,黄某多次催讨吴某赔付未果,故诉至三元法院请求判决赔偿。

   立案后,法官认真分析案情,鉴于被告行动不便,且双方互为店铺邻居,决定上门组织双方调解。法官结合案件情况,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分别对双方释明、劝解,最终促成双方冰释前嫌,原告黄某主动免除被告吴某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并同意吴某分期支付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三元法院深入贯彻便民利民理念,将“为群众办实事”落细落实到每一项司法工作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推出上门调解、云上法庭、背包法庭、法官工作室、异步审理等便民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努力让为民措施更有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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