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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变卖赃物巧遇失主,分文未获反遭判刑!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2-08-17 15:42:00  字号 [ ]

    

   为牟取利益,一男子盗走停放在菜地旁的挖掘机挖斗,正当他要变卖时却巧遇挖斗失主,“一不小心”落入法网。近日,三元法院审理了该盗窃案,盗窃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某日夜晚,被告人邓某某途经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一菜地时,发现菜地旁有一挖掘机,扫视四周无人后便心生歹意将该挖掘机重型矿山岩石斗盗走并藏匿于三元区岩前镇一处空地。随后,邓某某在三明市挖掘机行业交流微信群变卖盗取的挖斗,挂出了7000元的价格吸引买家。不料,该挖斗的主人张某某也在微信群内,看到邓某某挂出的挖斗和自己失窃的挖斗一样,张某某电话联系了邓某某。在张某某的一再追问下,邓某某承认挖斗是他在菜地捡来的,不承认是偷来的,于是张某某报警。经鉴定,被盗的挖斗价值人民币10240元。

   三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2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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