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丨三元法院使用“e调解”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
日前,陈某向三元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与丈夫郑某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要求与郑某离婚。但郑某身处异国他乡,无法到法院开庭。承办法官前期与郑某沟通后,郑某同意调解。12月15日,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e调解”平台网络“面对面”开庭并签订离婚调解协议,这一便民司法举措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三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得知,郑某身处异国他乡,陈某与郑某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法官通过与被告郑某沟通后,郑某表示同意调解。
2023年12月8日,原告陈某凤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郑某福离婚。三元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知,被告身处异国他乡,与原告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线下沟通中,被告亦表示同意调解,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庭。法官遂通过“e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庭并签订调解协议,这一便民司法举措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