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元法院莘口法庭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1名农民工到莘口法庭起诉某公司拖欠其工资未付,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还拖欠了另外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3000元。经法官多次与某公司释法明理,某公司于12月6日主动携带现金到莘口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将拖欠本案原告及案外7名农民工的工资全额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