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为当事人争取到3万元执行保险救助款
4月28日,三元法院对一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保险救助,为其争取到30000元保险救助款。
据悉,申请执行人季某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根据生效判决查明的事实,季某因本案交通事故导致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伴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枕骨骨折,4.3级高血压(极高危),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达17万元。
因赔偿责任人郑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季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考虑到季某现已67岁,因该案致残,治疗花费巨大,生活十分困难。三元法院为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特为申请执行人季某争取了30000元保险救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