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成效好
三元法院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成效好
今年8月以来,三元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财产保全工作规范管理,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取得好成效。
该院规范管理财产保全工作主要作法:
一是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速裁庭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立“元民保字”案号,由执行局实施保全。
二是诉讼财产保全案件,由审理案件的相关庭室审查并作出裁定,立“元执保字”案号,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全年,实施保全案件219件,其中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0件,诉讼财产保全案件189件,在保全案件中已执行完毕的213件,未结6件,执行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该院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有以下好成效:
一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执行局从案件开始就跟踪案件,在案件转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对案件保全情况熟悉,执行起来得心应手,为案件执行执结创造了条件。
二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执行人员在实施保全措施中,携带单兵系统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制作光盘保存入卷,财产保全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案件结案后单独装卷保全档案归档,并制作副本交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审判部门存卷,档案资料分类齐全。
(三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