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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法院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成效好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12-31 15:32:58  字号 [ ]
 

三元法院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成效好

 

今年8月以来,三元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财产保全工作规范管理,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取得好成效。    

该院规范管理财产保全工作主要作法:

一是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速裁庭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立“元民保字”案号,由执行局实施保全。

二是诉讼财产保全案件,由审理案件的相关庭室审查并作出裁定,立“元执保字”案号,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全年,实施保全案件219件,其中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0件,诉讼财产保全案件189件,在保全案件中已执行完毕的213件,未结6件,执行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该院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有以下好成效:

一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执行局从案件开始就跟踪案件,在案件转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对案件保全情况熟悉,执行起来得心应手,为案件执行执结创造了条件。

二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执行人员在实施保全措施中,携带单兵系统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制作光盘保存入卷,财产保全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统一由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案件结案后单独装卷保全档案归档,并制作副本交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审判部门存卷,档案资料分类齐全。

(三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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