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反映涉两轮机动车危险驾驶罪高发应引起重视
今年1-6月份,三元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41件,与去年同比上升78.3%,其中涉两轮机动车危险驾驶罪38件,占92.7%。案件主要特点:一是该院受理的危险驾驶罪的类型均为酒驾,驾驶员酒后存在侥幸心理,给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二是两轮机动车的酒驾危险系数大,在41件危险驾驶罪中造成事故的有13件占31.7%;三是驾驶员的文化程度低,初中或者初中以下文凭的占到31人,法律意识不强是酒驾的主因;四是驾驶员大部分年龄介于25-45岁之间,自我判断能力强,对酒驾行为采取放任态度主观恶意大;五是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酒驾入刑标准是80 mg/100ml,大部分人介于170-200mg/100ml之间,甚至有部分人高达230-280 mg/100ml之间,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六是酒驾人员大部分都居住在郊区或者偏远村落,一旦发生事故伤者不易被发现;七是部分摩托车并无牌照,肇事逃逸后很难追查。
该院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郊区和偏远村落的普法宣传;二是严格禁止无牌照车辆上路,加强相关部门对车辆的管控;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和做好酒驾驾驶员的思想工作,让其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险,避免再犯行为的发生;四是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餐桌之风,加强文明术语的宣传工作。
(三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