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事迹
莘口法庭党支部现有党员5人。2013年来,先后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争创全国长安杯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岗”;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文明窗口创建先进集体”,被三明团市委授予“2015-2019”青年文明号称号;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优秀基层单位”称号,被福建省文明委授予“第八届(2015-2017)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称号,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1月至
开展“三色生日”提醒教育、“我心中航标---人生格言”展示、党员“四比一看”竞赛活动,被省委政法委陈冬书记肯定。2013年来巡回办案324天,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11件,办结案件180件、就地开庭7件、上门立案22件,《福建日报》以《三明莘口设立便民法庭》为题予以报道。探索服务新模式,争创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被认同。假日、夜间法庭联合公安、司法化解群体性纠纷15起;利用“互联网+” 跨域连锁和对辖区矛盾纠纷实行网格化管理,精准服务群众新需求;选好节点开展法制宣传,近20000名群众、学生受到教育。创新“法官工作室”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结案291件,为企业追回货款1127余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12.3万元;岩前法官工作室被市中院陈明院长批示在全市推广;诉讼服务中心“三大对外公开平台”,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能动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难,妥善化解征地、欠薪、债权人围堵企业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32件,涉案人数达1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