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院文化 > 司法品牌 > 少年审判 > 正文

温情护航 柔性止争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6-07-22 10:30:35  字号 [ ]
温情护航  柔性止争

——三元区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事迹材料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庭现有干警6人,其中党员2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是一支年轻的、充满活力和朝气的团队。近年来,少年家事法庭以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关爱帮教一体化法庭、家事案件柔性化解法庭为目标,开展“政法一条龙”与“社会一条龙”双龙聚力”,走出了一条案件审理、判后帮扶少年法庭及涉家纠纷柔性化解的特色发展之路。该庭每年平均办理案件300余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0.4%

该庭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单位以及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学校、心理专家等机构的联系和协作,不断探索青少年关爱帮教的新路子、新方法,取得实质成效。未成年人案件所占刑事案件的比重从2012年至2015年依次为12.87%8.90%6.99%8.1%,总体呈下降趋势。辖区内无一在校生犯罪,挂点的白沙社区实现连续9年未成年人零犯罪。针对2014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市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届十佳微电影等多项荣誉。

一、政法社会二龙合一,关爱、帮教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推行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止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伤害和法庭感染,同时使共同犯罪的成年人不致为同案未成年人因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被大幅减轻处罚而对自己的前途悲观失望、心理失衡,该庭在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依照“分案审理为原则,不分案审理为例外”的工作方针,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案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各项诉讼权利,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

(二)推行全程严格的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该庭推动制定了《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封存对象、封存内容、封存程序、信息查询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要求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符合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案件,从审理到归档保管实行信息限制公开、出具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以及实行严格的归档、查档管理,确保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信息不泄密。2014年来,我院共对86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审查,并将其轻罪犯罪记录予以消灭、封存。目前无一解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情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平台

为从根源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庭促成法院与区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在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共同建成了“三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由模拟法庭、法治微电影放映区、法治教育展厅、学法答题区等部分组成,以图文并茂、以案说法、情景模拟、答题操作、视频播出等青少年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青少年在轻松娱乐的氛围中感受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敬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四)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

该庭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寒暑假等节假日广泛开展了“司法护航—送法进校园”、“阳光法槌关爱特殊儿童”“送法进社区、平安过暑假”等专题普法活动,在赠送法治漫画书的同时,通过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课件,形象生动的游戏及互动,以孩子们喜欢听、听得进、记得牢的方式向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三年来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的足迹遍及辖区的18所学校、21个社区,受教育面达6700人次。

(五)以“微文化”创新少审普法形式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改变以往的统一说教模式,采取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事先了解不同授课对象的实际需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法治宣讲,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充分利用新兴媒介,通过QQ、微信、微博、微电影等进行普法宣传,并通过自办动漫刊物《少年与法》,举办法治漫画征集活动,使青少年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打造积极、活泼、多彩的普法互动模式。2014年,我院联合中院自导自演了微电影《守望》,并刻制光盘分别赠送给全区18所中小学校进行法治教育。该微电影先后荣获福建省“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一等奖、网络人气奖、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届十佳微电影等荣誉。法治微电影已成为近两年三元区校园法治教育的新载体。

(六)结对共建,形成关爱长效机制

三明市角声华恩儿童村专为我市因家庭变故而生活特别困难的儿童及服刑人员子女提供免费代养和教育。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与儿童村签订共建协议,推出了关爱困境儿童的系列活动,通过定期走访,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充当“代理父母”融入困境儿童生活中,为困境儿童讲故事、辅导作业、做家务等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针对三明林校生源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20156月,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还与三明林校签订共建协议,就建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对涉诉学生进行爱心救助、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等达成协议,共建以来,该庭到三明林校开展法治讲座2场、法治家长会1场、指导学生开办模拟法庭1次、先后与10余名学生围绕学业、就业、情感等疑问进行交流。

二、探索家事纠纷柔性化解机制

针对家事纠纷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等特点,通过着眼于“温情”、“为民”、“专业”“护弱”四个词,探索“家务事”柔性化解机制,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善用“温情”

一是配备3名女性干警。充分发挥女性温柔、心细、亲和力强以及善做疏导思想工作的特点,让冰冷的法律充满温情,2015年全年审结135件家事案件,其中判决43件(含15件公告),撤诉29件,调解48件,移送1件,家事案件中,扣除公告案件调撤率为73.58%。二是印发《致离婚纠纷当事人的建议》。随诉讼材料送达,通过理性的劝说与感化,给提起离婚诉讼的父母一个冷静思考的缓冲期,让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室。根据家事纠纷特点,将原有调解室进行改造,通过将原有调解制度、调解程序等上墙材料替换成居家墙贴、放置家用客桌、安装电视等,使调解室呈现“家”的氛围,便于当事人放下心防。四是播放情感柔化视频。利用家事调解室电视,针对不同案件,播放如“与亲人对视三分钟”、“为母亲洗脚”等以感恩、孝道为内容的传统美德公益视频,让当事人在调解开始前先观看视频,引发情感共鸣。

(二)突出“为民”

一是推行就地化解机制。利用设立在社区、乡镇的法官工作室,在当事人家门口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采取当即调解、就地办案、巡回审理、预约立案和司法确认引导等便民举措,减轻诉累,2015年,诉前化解家事纠纷11件。二是缩短案件审结时限。除公告案件、争议特别大的案件外,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当事人涉诉时长。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调处案件。对于当事人远在外地而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保证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采用电话、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减少诉讼成本。

(三)稳抓“专业”

一是选任资深家事审判法官。配备2名多年审理民事案件法官,通过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和利益诉求,快速找到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寻求化解矛盾的最佳突破口。二是聘任心理疏导员进行疏导。聘请7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担任心理疏导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负责对婚姻质量进行评估,对表现激烈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由心理疏导员向法庭提交测评报告,作为裁判参考。三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针对不同案件,选择性邀请妇联、社区、调解志愿者、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等参与调解工作。对案情简单、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的家事纠纷,采取法律指导、委托调解等方式,对案件进行有效分流。

(四)握紧“护弱”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随案向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发出《护儿倡议》,为保护家事纠纷中的孩子提出五点注意事项,尽量减轻家事纠纷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未来成长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聘请社会观护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进行社会观护。负责对未成年当事人权益保护情况、对侵害未成年当事人权益的行为进行适度的社会干预,必要时应提请司法援助、督促对裁判不积极履行的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等角度进行观护。二是成立“反家暴审判合议庭”。对开庭过程中突发性的家庭暴力,及时核实审查证据,依当事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发出“人身保护令”,切实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加强与三元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通过审判工作延伸保护职能,完善反家暴社会工作网络。三是实行多位一体治暴联动。成立三元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办公室,推行法院与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关工委、团区委、妇联反家暴协调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宣讲教育、联动调解、即时介入、联席会议等方式尽可能地预防家庭暴力并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高院和共青团省委的创建的要求和标准还有不少的差距,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需要向其他兄弟单位学习取经。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只争夕的敬业精神,扎根基层、奉献青春,弘扬青年文明号敬业奉献之精神,唱响青年文明号为民文明之歌,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1405号-1 闽ICP备14011405号-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 投诉举报电话:0598-809103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8-8092295 邮编:365001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