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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9-17 11:32:17  字号 [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王玉香:

申请执行人严荣英与被执行人陈家章、陈朱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0)元民初字第8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陈家章、陈朱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08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陈家章、陈朱支付购地款、赔偿款27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陈家章、陈朱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陈家章为躲债现下落不明。经查被执行人陈家章名下有一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富文路811305室面积达106.92平方米的房产,现由你在居住。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从20146月至11月间,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手机、及上门查找的方式,通知你到法院协助调查解决纠纷,但你拒不接受传唤。现向你发出书面告知书,令你在2015125日前到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间调查。若不接受询间调查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

特此公告。

 

0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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