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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家事案件心里疏导员的决定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9-14 15:26:20  字号 [ ]
关于聘请家事案件心里疏导员的决定
 
       为积极引导家事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家事纠纷,修复、重建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经本院研究决定,拟聘请马兰英等7位同志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心里疏导员,具体名单如下: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兰英 三明市特俗教育学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马岩 三明市电视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苏秀娟 三明市第四中学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茅飞珠 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胡菊平 三明市电视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温丽珍 三明市梅列区青山小学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廖丽萍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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