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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法庭建设铸一流工程——肖春水同志主要事迹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4-05-28 09:17:12  字号 [ ]

倾心法庭建设铸一流工程
                            ——肖春水同志主要事迹

 肖春水,中共党员,现为三元区法院基建办公室主任,法警副大队长。该同志自2008年开始负责三元区法院基建工作,工作中埋头苦干,不断创新,在这个平凡而又枯燥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六年。

一、锐意进取,硕果累累

三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自从2010年10月26日被市委、市政府叫停以后,该同志2013年按院领导安排,分别11次向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中院和省院报送三元法院因审判综合楼被停建后所面临的困难,请求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同时做好已完成工程的管护,防止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损失。

三元法院现有莘口人民法庭法庭面积小,设备简陋,功能单一,为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三元党组在审判法庭综合楼被叫停,资金困难的情况下,2012年启动莘口人民法庭的建设。三元区莘口镇本点可用地稀少,为了征用一块法庭建设用地,该同志多次与有关部门商谈,实地考察,经领导同意后,最终确定三元区荆东开发区路口作为莘口法庭建设用地。之后协调该同志加班加点协调规划、建设、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按照正常程序,市区一项工程从征地到开工建设没有一年的时间,是不可能开工建设的。该同志请院领导出面协调区重点办,把我院莘口法庭的建设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边建设边办理消防、防雷、人防等前期开工手续。获得区委同意后。立即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与院领导反复论证,确保设计布局合理。在短短的三个月内,该同志完成从征地到开工所有手续,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完成主体建设。施工过程聘请监理公司、质监部门监督检查,虽如此,该同志仍全程监督,包括建筑材料的送检,每一个环节、细节都不放过,只要楼板浇注水泥,该同志总是与施工人员一起通宵达旦,工程监理说,有你这样的业主,工程监理都要失业了。一次工地的一批水泥不属大厂的产品,坚决退换;一批模板不达标,坚决调换。严把质量关,说话就不能留情面,该同志经常是铁着脸交涉。一次端午节,某施工单位给该同志送红包5000元,该同志婉言谢绝,同时明确告诉施工单位:拒绝潜规则,质量是关键,不该考虑的因素不要考虑,把不必要的开支节省下来,用质量说话,用价格说话。施工过程每个环节都要验收,一旦发现问题,不论大小,必须整改合格。

莘口法庭主体完成后,该同志与院领导反复论证,完成装修图纸的设计和施工图纸审查。 装修工程开始后,为节约经费,与院领导到南安选外墙石材,同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班组,光外墙干挂一项,单价与其它工程相比,节约经费20余万元。为了使装修过程中的部份自行采购单价公开、透明,该同志在产品采购过程中均邀请监察室主任参与,全程阳光采购。为了采购到物美价廉的产品,经常是一天跑遍市区三大装修材料市场。工程监理经常说,他们公司监理的工程有许多,很少公家的业主这么负责任的。据不完全统计,光装修材料一项,该同志就为三元区法院节省经费10余万元。同时还积极向市建委报送各种材料,为院里减免工程建设配套费21000多元。受到院领导的好评。现莘口法庭项目,装修已接近尾声。

二、工作繁忙,廉洁自律

特殊的工作夺去了该同志的双休、节假日,几年来,法定的公休,他从未休过。由于工作量大,再加上长期奔波劳累,已经步入不惑之年的他身体透支严重。有次连续低烧五、六天,烧成支气管炎,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就利用中午的时间去医院吊水,坚持10多天,能挺住的,绝不请假休息。

大家都说基建工作是肥差。领导在两庭建设会议上的多次告诫,大楼建成了,人不能倒下了。该同志说,人不能肥,大楼不能瘦,这是他从事基建工作始终恪守的原则,成了他的座右铭。在法庭智能化采购准备过程中,有一经销商找到该同志,承诺只要不公开招标,采购该经销商的商品,可以给予5%的回扣,计20000余元,该同志严词拒绝,最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为院里节省费用近10万余元。2013年该同志共拒收红包7000元,酒4瓶。

三、顾全大局,无怨无悔

该同志在负责基建工作的同时,还不忘法警职责,2013年共参与值庭52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次,协助执行案件11件,标的200多万多元。完成中院信息4条,市级以上宣传3条,调研文章1篇。超额完成院里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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