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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公告(2021)闽0402执1013号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09-10 10:51:00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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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我院限制高消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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