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累累的他为还钱竟做了这些事,最终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负债累累的他为还钱竟做了这些事,最终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为缓解债务压力
他动了歪脑筋
想方设法“还债”
最终
犯下三项罪名
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情回顾】
伪造身份证
2016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因前期欠个人外债未偿还,为便于生活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他人为其伪造一张姓名为苏某某的假身份证并使用该身份信息在三明地区工作生活。2020年10月左右,该假身份证到期后,刘某某又联系制假证人为其伪造了名为苏某某的身份证,该身份证于2021年3月底被其丢弃。
拆东墙补西墙
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刘某某在身负大额债务且无资产变现偿还的情况下,用苏某某身份以投资物流快递业务、资金周转等为由向他人借款,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他人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造成郑某某、郭某某等10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7.5131万元。
租车抵押借款
2019年9月15日,刘某某以苏某某的身份从陈某某经营的汽车公司租赁一台奥迪牌小轿车。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为了缓解债务压力,谎称代车主办理抵押车辆借款,将该车以1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邓某某经营的车业公司,应邓某某的要求,抵押钱款转到陈某某的银行账户,被告人刘某某骗陈某某称此钱款只是经其银行账户过账。因刘某某有欠陈某某钱款及租车费用,陈某某扣除欠款后将余下钱款通过微信及支付宝转账给刘某某。后因刘某某向陈某某坦承无力继续支付租金及将奥迪车抵押给他人一事,并将该车的位置告知陈某某将该车开回。
2020年6月30日,刘某某以其员工熊某的名义又从陈某某经营的汽车公司租赁一台大众帕萨特小轿车。10月27日,刘某某以车主急需用钱为由,代车主将帕萨特小轿车以9万元抵押给邓某某,抵押钱款转至陈某某银行账户。陈某某扣除部分钱款后将余款转给刘某某。刘某某于2021年5月16日主动到原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投案,后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涉案车辆进行扣押。
经鉴定,涉案的两辆车价格共计33.5964万元。
【法院审理】
三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通过他人伪造2张假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汽车租赁合同过程中,隐瞒租车用于抵押借款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上,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