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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交物业费了吗?关于物业费你不得不知的二三事……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8-05-25 11:08:25  字号 [ ]

 

业主拒交物业费,法院判决来普法

 

案情简介:

    201311日,A物业公司与B小区建设单位C建设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取得了B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权。2013121日,林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入住合约》,成为该小区业主并入住。至201612月,林某拒绝依照相关规定交纳2016年度的物业服务费,A物业公司催交不成诉至三元区人民法院。

诉讼过程中,林某辩称其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服务合同系C建设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与其无关,且认为A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其未享受到应有质量的服务,故拒绝交纳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

    经三元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企业已经依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林某应支付给物业公司2016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法官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物业费的二三事

 

我没有入住,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子空置的情形很多,空置意味着业主未实际享受到物业服务,但根据法律规定,物业费依旧需要交纳。

  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需要有正当理由,例如物业服务企业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等,但这一类的情形也需要业主进一步进行举证。

    此外,业主也可以采取投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我们想换一个物业公司,该怎么做呢?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重大事项,需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即需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和谐的物业关系和良好的小区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周到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每个小区业主的共同希望。物业服务单位应该为业主着想,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而业主也应该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从大局出发,共同营造和维护一个和谐美丽宜居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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