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贫”,引进保险救助,今年来发放救助款15.1万元,为14户城乡贫困户提供物资1.35万元。二是“育青”,推进院校结对、普法进校园,在涉少案件引进社工服务,建设农村“青春法治教育园地”。三是“维军”,实行军队法院结对共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专线提供服务。四是“助残”,标注智力、身体残疾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调解等服务。
(三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