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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的纪要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12-16 15:16:14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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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的纪要

 

515下午,区政府与区法院共同召开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听取20148月以来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通报,区信访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卫计局就做好下阶段依法行政工作先后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同时就进一步深化区政府与区法院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建立和落实府院良性互动联席会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区和行政诉讼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联系,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区法院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在清理整治桥西占道经营市场、强制拆除白沙村违章搭建、青年路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有关行政诉讼,以及306省道改线煤场搬迁等工作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扭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核心,从三个方面推进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的有效落实,为推动行政行为与司法实践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充分认识深化府院良性互动的重要意义。当前,社会矛盾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案件多发的态势,不少社会矛盾纠纷以行政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合理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将行政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互动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把握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区委《依法治区决定》的要求,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要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带头执纪守法、依法行政。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活,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同时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确保每项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的检验。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更加注重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更加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逐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三是要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学、交流讨论相互学、统筹兼顾自己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为公平公正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四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场所、依申请受理点等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平,保障群众的合法知情权。

(三)要切实发挥联席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联席会议作为重要的交流沟通平台,要固定下来、定期召开,交流议定事项,分析解决依法行政处置疑难问题:一是要支持法院工作。要围绕司法公正公平,全力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二是要增进交流互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与法院要定期交换统计资料、文件汇编等资料,创造条件相互学习、研讨和交流,实现资源互通与共享,促进工作规范,提升依法处理和解决纠纷的能力。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法律更多地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区政府法制办要联合区法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等活动,共同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疑难行政争议问题,加强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的探讨、协调,规范统一的行政执法或行政裁判尺度,确保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适用和裁决结果的高度一致,维护法制公正、统一。三是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大力推进市区经济发展,园区及工业、城市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民生工作等6大板块正在紧张有序推进。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金融债务化解、“两违”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需要更多的司法保障。区法院要继续支持区政府工作,加大行政争议化解的指导力度以及对计生、税务、城镇拆迁、环保等非诉案件执行力,各行政机关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要及时主动征求区法院意见,邀请区法院事先参与研究论证。对一些影响面广、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行政争议,要共商处理办法,既要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证行政效率。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区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5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和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工作;要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新一轮司法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多提推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依法行政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把《意见》落到实处。五要积极保障辖区企业良性发展。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调节和疏导经济关系的职能,在审判工作中树立“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的工作精神,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企业需求,能动司法跟进,助其“造血”;着眼企业生存发展,创新工作模式,为其“输血”;要合力防范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化解金融债务纠纷,最大限度减少金融不良资产率,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畅通融资渠道,为其“活血”;帮扶完善企业制度,密切劳资关系,解决用工难,为其“养血”。结合审判实际,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为区政府的科学、依法决策出谋划策。

 

 

参会人员:张文珍 杨开吉 杨少勇

          林生龙 林凤明 林康乐 王秀琼

          张建平 罗景行 林志豪 罗邦镛

          张欧明 余朝汉 吴克霖 王文鉴

          高再贤 邓光明 黄国章 刘锦堂

陈建军 葛建清 张为习 吴义忠

            逸 王世财

    录:邓天华 邓小龙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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