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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政府与区法院良性互动联席 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12-16 15:15:29  字号 [ ]
在区政府与区法院良性互动联席

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张 文 珍

20155月?日)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既是联席会,又是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从而,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刚才,区信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口和计生局先后进行了发言,少勇院长作了很好的讲话,应该说效果很好。下面,我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谈三点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是目前为止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强音。当前,社会矛盾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案件多发的态势,不少社会矛盾纠纷以行政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合理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将行政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十分必要、非常重要。去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区法院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在清理整治桥西占道经营市场、强制拆除白沙村违章搭建、青年路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以306道改线煤场搬迁等工作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实践证明,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行政行为与司法实践的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要推进依法行政

就是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文明。今后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方面,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凡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管申请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被申请人属于哪个机关和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被申请人在接到复议机关答复通知书后,必须在10日内提供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材料,复议机关必须严格审理;对重大、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要采取公开审理、听证、有关专家论证等方式审理。另一方面,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新《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份正式实施,要严格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该答辩的答辩、该举证的举证,做到有诉必应,绝不能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区政府法制办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列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并适时通报。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该重罚的不循私、该轻罚的不加重、不该罚的不枉法,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要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更加注重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把程序走在前面,增加执法工作主动性。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逐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三要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学、交流讨论相互学、统筹兼顾自己学等多种方式带头学法,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本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四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场所、依申请受理点等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情况,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平,保障群众的合法知情权。

三、要强化互动协调

充分利用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把它作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不断加以推进和深化。一要支持法院工作。围绕司法公正公平,全力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大力推动审判公开,确保审判行为公开公正透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建议,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旁听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同时,区政府将在审批综合大楼续建、干警办公办案条件改善等方面,继续给予法院以支持。二要增进交流研讨。各行政执法单位与法院要定期交换统计资料、典型裁判文件、文件汇编等资料,创造条件相互学习、研讨和交流,实现资源互通与共享,促进工作规范。区政府法制办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联合区法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等活动,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重大疑难行政争议问题,加强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的探讨、协调,确保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适用和裁决结果的高度一致,维护法制统一。三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大力推进市区经济发展,加快实施“1332”行动计划,园区及工业、城市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6大板块正在紧张有序推进。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金融债务化解、“两违”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亟需要更多的司法保障。为此,恳请区法院继续支持区政府工作,加大行政争议化解的指导力度;各行政机关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要主动征求审判机关意见,邀请审判机关事先参与研究论证。在具体案件处理上,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开展审理、协调。对一些影响面广、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行政争议,要共商处理办法,重在解决实质问题,既要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证行政效率。四要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51日起,《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实施,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区法院要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改革推进中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切实把意见落到实处。

总之,希望通过府院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为实现三元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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