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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社区法官工作室助力无讼社区建设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12-11 08:16:40  字号 [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第 4 期)

三元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2015年4月13

 

建新社区法官工作室助力无讼社区建设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搭建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平台,将司法实践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在全市各乡镇、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在区委政法委和社区居委会的关心支持下,413日三元区人民法院在建新社区设立全市首个专人驻点的社区法官工作室,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庭区结对的形式,与社区联动开展无讼社区共建活动,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

建新社区隶属于三元区城关街道,东起芙蓉路,西至一元路,辖区面积0.6平方公里,楼房65幢,居民2661户、5354人、流动人口2578人,机关企事业单位8个,中小学校1个,是一个地域较广、人口较多的城镇型社区,矛盾纠纷集中体现在商品房装修、物业合同、婚姻家庭等类型。

根据建新社区的实际情况,三元法院在设立岩前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实行6+3”工作机制,以六项基本制度为日常工作抓手,同时制定三项配套制度,构建起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6”指的是定期值班制度,建立法官轮岗值班机制,法官每周三上午定期到社区法官工作室开展工作,了解社区纠纷动态、法律需求及处理相关工作。对于社区因工作需要的紧急救助,应及时处理;开展立案审查,对社区内发生的民事纠纷,由值班法官先行审查,审查后做出是否进行庭前调解或者立案诉讼的建议。事实清楚、案件简单或者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可以直接进行诉前调解;协同管理,非法官工作室接待日有群众来访,由社区工作人员先行登记,记录纠纷基本情况,由工作室法官及时安排并通知当事人前来处理;开展巡回办案,将法院服务基层的窗口向前移,送法进社区,诉调对接、就地办案、法律咨询,化解社区居民内部矛盾,构建“无讼社区”;指导调解工作,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开展法制宣传,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开辟法律宣传栏、印发法律宣传资料、组织社区群众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3”指的是考核制度建立到岗签到制度,将法官工作室考勤制度与本院考勤制度相衔接;后勤保障,保证工作室日常开展活动必要经费,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的应急方案;监督指导,院领导将对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及时整改。

二、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社区及法官工作室工作实际,对工作室法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开展诉前调解,开展巡回办案,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开展诉非联调,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调对接,对当事人请求出具法院调解书或司法确认的,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及时出具司法确认书;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教育学校”,针对在校生思想、行为上存在不良倾向,给乡镇、社区辖区中小学学生上法制课;举办“小法官”夏令营,培养中小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意识;推行小额诉讼。结合社区实际,矛盾纠纷集中体现为商品房装修、家庭矛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案情较简单、标的额较小;人口流动性较强,目前流动人口2578人,占居民人口48.15%,为提高审判效率,更好更快解决纠纷,三元法院认真学习小额诉讼法规精神,大胆实践,将建新社区作为小额速裁试点,制定并实行《小额诉讼程序操作规范》,明确阐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对象、审理期限、案件收费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小额诉讼宣传和解释工作,兼以制作《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做好小额诉讼与诉前调解对接工作, 寻求民事小额诉讼与调解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收发案件材料,协助办理立案手续,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便利。

三、共驻共建“无讼社区”,凝聚和谐正能量

以社区法官工作室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与社区结对子的形式,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共驻共建“无讼社区”,探索建立“无讼社区”新举措。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进村居入万户送平安”社区共建活动方案》,并与建新社区签订社区共建服务合同。共建任务包含:法律素质共育,切实把加强社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根本任务,陪同社区走访群众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社区环境共建,将社区法官工作室设立在社区居委办公区域内,针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社区居委会帮助下,积极进行调解,促进诉前调解;法律活动共办;文化活动共办。积极参加科技、卫生等文化建设活动,完成好“集体动作”;突出法官工作室宣传法律作用,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法律答疑等“自选动作”,进一步引导民众积极合法维权;社区纠纷共化,由社区对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建档编号,在法官工作室工作日,由社区法官直接进行处理,并做好办理流程登记;非法官工作室接待日有群众来访,由社区工作人员先行登记,记录纠纷基本情况,由工作室法官及时安排并通知当事人前来处理,形成工作室与社区协同解决社区纠纷工作机制。

 

 

报:中院、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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