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来自四川省冕宁县的彝族务工夫妇吉木理补子、马海曲古莫到三元法院岩前法官工作室,要求三明福圣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经了解,吉木理补子为福圣公司临时工人,马海曲古莫在给丈夫帮忙时脚被福圣公司铲车刮伤,住院治疗13天,未做伤残等级鉴定,公司支付全部医疗费,但不愿支付赔偿款,为此双方曾多次发生矛盾,夫妻二人也多次到厂里闹事。岩前法官工作室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即刻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动之于情,晓之于理,最终成功调解,当场为少数民族民工讨得13000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