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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清单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7-02-15 10:44:00  字号 [ ]
三元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部门
立案信访服务(20项)
1 窗口立案服务 认真审查案件立案材料,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对于起诉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和代理人。 立案庭
2 上门立案服务 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立案庭
3 网上预约立案服务 通过三明法院网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立案庭
4 立案调解服务 由专职法官进行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 立案庭
5 风险告知服务 将常见的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帮助当事人及早了解风险,知悉诉讼权利和义务。 立案庭
6 材料收转服务 设置材料收转窗口,统一接收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于1日内转交承办法官。 立案庭
7 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立案庭
8 缓交诉讼费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经当事人申请,审查后依法缓交诉讼费用。 立案庭
9 减交诉讼费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经当事人申请,审查后依法减交诉讼费用。 立案庭
10 免交诉讼费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经当事人申请,审查后依法免交诉讼费用。 立案庭
11 诉讼费退费全程代理服务 设立专职人员,为当事人退费提供全程代理服务,缩短退费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司法服务中心
12 来访接待服务 在审判大楼二楼设置信访室和专职接访人员,接待群众来访、申诉或申请再审。 立案庭
13 网上信访服务 在三明法院网开通网上申诉信访通道,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申诉信访服务。 立案庭
14 远程接访服务 专设远程视频接访室,为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向上级法院法官“面对面”表达申诉信访诉求提供服务。 立案庭
15 带案下访服务 带案深入基层,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院领导和各业务庭
16 院长接访服务 坚持每月10日开展院长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 院领导
17 预约接访服务 当事人通过语音电话、网络、微信微博等预约后,确定时间由院领导接访当事人。 院领导
18 电话投诉服务 开通效能投诉电话0598-8091031,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举报监督、投诉建议。 纪检组监察科
19 邮箱举报服务 开通举报邮箱syfyxiaonengtousu@163.com,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举报监督、投诉建议。 纪检组监察科
20 廉政回访服务 采取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对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回访,对于回访中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纪检组监察科
审判服务(19项)
21 案件查询服务 通过法院窗口、三元法院网、语音电话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 立案庭
22 审判流程公开服务 通过法院网站和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法院、法官基本信息和各类审判流程信息。 各庭科室
23 证据保全服务 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采取保全证据措施。 各业务庭
24 财产保全服务 为保障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各业务庭
25 调查取证服务 对于当事人确属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依当事人申请,及时调查收集证据。 各业务庭
26 法律指导服务 在保证公正审判的前提下,将案件适用的主要法律规定、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抗辩事由所依据的要件事实等告知当事人。 各业务庭
27 举证指导服务 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的时限、举证的要求及所需要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等告知当事人。 各业务庭
28 诉讼权利提示服务 将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指导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各业务庭
29 诉讼程序告知服务 将合议庭组成人员、证据交换时间、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各业务庭
30 诉讼引导服务 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或者抗辩意见模糊的,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和抗辩意见。 各业务庭
31 执行提示服务 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和程序,告知义务人应全面及时地履行义务以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各业务庭
32 公示催告服务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依当事人的的申请依法予以公示催告。 立案庭
33 判前释法服务 判决前,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疑问,由承办法官给予明确解释和答复。 各业务庭
34 判后答疑服务 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由承办法官或庭长进行答疑释惑。 各业务庭
35 刑事和解服务 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由承办法官依法主持并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审判庭
36 委托鉴定服务 依据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各业务庭
37 裁判文书公开服务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各业务庭、审管办
38 档案查询服务 应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办公室(档案室)
39 档案复印服务 应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档案复印服务。 办公室(档案室)
司法调解服务(10项)
40 调处衔接服务 设立调处衔接窗口,实现法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促进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 立案庭
41 庭前调解服务 由专职法官对受理的尚未进入庭审阶段的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 调解诉裁庭
42 庭中调解服务 由承办法官在查明当事人争议的原因、焦点、基本事实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庭中和解。 各民事庭
43 庭后调解服务 承办法官对庭审后双方仍有可能和解的案件进行调解,争取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各民事庭
44 上门调解服务 对于相邻权纠纷等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行动不便的案件,法官主动上门调解纠纷。 各民事庭
45 委托调解服务 在诉前、审前以及审中,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法委托纠纷发生地的行政机关、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 各民事庭
46 刑附民调解服务 对于刑附民诉讼民事部分案件,由承办法官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刑事审判庭
47 行政协调和解服务 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行政机关改变或完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 行政庭
48 联动联调服务 设立大调解联动中心、交通巡回法庭、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2315”调解衔接站,构建群防群治、联排联调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 调解诉裁庭
49 司法确认服务 对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予以司法确认 调解诉裁庭
执行服务(19项)
50 执行公开服务 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等法律信息,方便当事人凭密码获取案件执行进展信息。 执行局
51 扣押财产服务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 执行局
52 被执行人银行帐户查控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内34家银行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在前述银行开户及存款信息。 执行局
53 被执行人房产信息网络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三明两区房管局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在梅列和三元区房产信息。 执行局
54 被执行人工商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工商局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在全省工商登记、注册和变更等信息。 执行局
55 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在全省土地使用权信息。 执行局
56 被执行人矿产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在全省矿产开采权信息。 执行局
57 被执行人出入境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公安厅网站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出入境信息,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 执行局
58 被执行人车辆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公安厅网站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省内车辆信息。 执行局
59 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等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公安厅网站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等信息,并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动车一等座、列车软卧等。 执行局
60 被执行人旅店住宿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公安厅网站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旅店住宿信息。 执行局
61 被执行人租(暂)住地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与省公安厅网站联网,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租(暂)住地信息。 执行局
62 冻结财产服务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执行局
63 划拔财产服务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执行局
64 委托评估服务 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 执行局
65 委托拍卖服务 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 执行局
66 网络拍卖服务 依托淘宝网络平台,零佣金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执行局
67 执行进展告知服务 将法院进行查询、冻结的情况和查封、扣押、拘留、评估、拍卖等措施,以及结案时间、方式、执行到位标的等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即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执行局
68 法律援助服务 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等特困群体,帮助申请专项救助金。 各业务庭
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军人和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权益服务(20项)
69 妇女儿童维权服务 对涉妇女儿童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举行家庭暴力维权等与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有关的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各业务庭
70 老年人维权服务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立案、就近开庭;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对于赡养类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 各业务庭
71 下岗职工维权服务 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清算等案件,依法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 民二庭
72 农民工维权服务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服务三农”等专项执行活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民事庭
73 其他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服务 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诉讼费用缓、减、免,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各民事庭
74 法助青少年成长服务 选派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院校共建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活动。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75 分案审理服务 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人被告人以两个案件分别进行审理。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76 附条件缓刑服务 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在特定区域、场所,从事特定活动的,宣告附条件缓刑。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77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服务 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徒刑的未成年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78 监护援助服务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依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79 人身保护令服务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依受害人申请,依法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0 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服务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1 社会调查服务 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材料及调查报告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2 社会观护服务 对涉少民事案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社会观护员参与案件调解、心理疏导,判后回访考察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情况。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3 回访帮教服务 对青少年犯,加强回访帮教,帮助其解决复学、就业问题。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4 心理辅导服务 邀请心理咨询师担任人民陪审员,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全程心理指导。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85 涉军维权绿色通道服务 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民一庭
86 涉军矛盾纠纷排查服务 深入结对单位,走访部队领导机关和基层连队,对涉及军地、军民矛盾纠纷及军事演练保障等涉法问题,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民一庭
87 涉军法制教育活动 定期为部队官兵开设法制讲座,通过赠送法律书籍、以案说法、举办模拟法庭或专场法院开放日、邀请旁听涉军案件庭审等方式,引导部队官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民一庭
88 帮助部队培训法律骨干服务 积极提供法律培训师资力量、场地、资料等方面支持,选聘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采取短期培训、授课辅导、见习锻炼等多种形式,帮助驻明部队培训法律骨干。 各部门
经济社会发展服务(8项)
89 “五大战役”服务 建立重点项目案件快速通道机制、民生工程案件协调机制、龙头企业定向服务机制和新类型案件调研指导制度,及时化解涉及“五大战役”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民事庭、执行局
90 生态工贸区建设服务 制定服务保障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设立调解联动站、助企法律服务点,送法入园区、进企业,服务工贸区建设 民事庭、执行局
91 金融安全服务 为金融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法律服务,对审判中发现的金融企业经营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民事庭、执行局
92 医疗纠纷化解服务 积极开展诉前医疗纠纷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力度,促进医患矛盾纠纷的化解 民事庭
93 司法暖企服务 制定规范诉讼财产保全24条意见和促进企业债务化解9条措施,严格审查保全条件,加大保全协调化解工作,服务和保障企业经营发展 民二庭
94 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采取法律风险提示、矛盾纠纷联调等措施,既防范经营风险,又化解小微企业纠纷 民二庭
95 生态保护服务 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实现单一的林业审判向生态资源综合审判拓展,推行“专业审判+公益诉讼+复绿补种”的生态资源恢复性司法模式和生态公益诉讼。 生态庭
96 司法建议服务 对审判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管理、金融信贷、企业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各业务庭、办公室
信息化服务(8项)
97 三元法院网服务 开通三元法院网,为当事人提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和网上预约立案、信息查询、申诉信访等服务。 办公室、行装科
98 语音诉讼服务 专设程序服务法官,开通语音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实体法律指导、举证指导和监督投诉等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
99 微信查询和咨询服务 开通三元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专职人员,为当事人通过微信文字、语音等形式查询案件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办公室、行装科
100 12368当事人执行信息服务 将执行进展信息通过12368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即时向告知当事人,为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执行局
101 手机短信服务 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审判信息通过短信及时告知当事人。 各业务庭
102 12345政务平台服务 通过12345政务平台,及时回复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建议投诉等。 信访室
103 庭审微博直播服务 通过新浪微博,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 办公室、各业务庭
104 庭审视频直播服务 通过福建法院视频直播网,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进行网上视频直播。 各业务庭
便民服务(5项)
105 免费上网和无线Wifi服务 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区域,开通免费无线WIFI,并提供免费上网电脑,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通过电脑、手机等查询、浏览信息等提供便利。 行装科
106 免费文印服务 在立案大厅,设置复印机、打印机,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自助进行文档材料复印、打印提供方便。 立案庭
107 免费饮用水服务 在立案大厅、信访室、调解室等场所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免费饮用水。 行装科
108 免费便民箱服务 在立案大厅设置便民箱,放置老花镜、放大镜,颗粒冲剂、清凉油、创可贴、绷带以及常见疾病的非处方药品等,免费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应急服务。 立案庭
109 免费便民伞服务 在立案大厅和信访室摆放便民伞,免费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借用服务。 立案庭
社会化服务(2项)
110 法制宣传教育服务 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和校园、企业、社区、乡村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服务。 各部门
111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 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坚持每月9日、19日、28日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和每周四下午1小时以部门为单位开展结对挂钩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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