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务公开 > 正文

2016年度三元人民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7-08-22 17:05:24  字号 [ ]

 

2016年度三元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元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审理由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对三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三元区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管理三元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承办其他应由三元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元区人民法院包括18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元区人民法院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2

7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元区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严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忠诚履行职责,司法公正高效

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保护地方平安。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0350人,审结165248人。民商审判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48件,审结1897件,涉案标的9.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79%91.54%。调解、撤诉案件1040件,调撤率55.79%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推动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件,非诉审查案件80件。强制执行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题。创新“345”执行工作机制,实行“分组分段+集中调度”执行工作模式,执结各类案件1333,执行到位标的1.06亿元。升级“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起查询202386次,申请财产控制12559次,发挥财产报告令作用,努力解决被执行财产难找问题

(二)围绕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

服务发展大局有新突破。有效化解和防范辖区金融风险,召开辖区企业金融座谈会,保护企业合法借贷行为;召开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邀请辖区内工行、建行、农商行等7家金融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依法对涉不良金融债权的98件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帮助金融企业处置不良贷款1.05亿元,有效降低资产不良率,涉金融执行案件执结率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落实司法便民有新措施。在全市率先设立“劳动法庭”,

以“专人审判+专人陪审+专人执行”高效维权,诉前指导、化解劳动纠纷2356人,为职工追回欠薪、赔偿款87.2万元,受到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和省总工会孙勤部长的充分肯定。

(三)深化司法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首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考核工作实施暂行方案》,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全面考核与绩效考评、民主测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28名优秀法官进入首批员额法官序列,上报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现已进入公示阶段。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学做结合抓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进一步密切法院与社会、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创先争优、典型领跑”行动,推动全省十佳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上新水平;弘扬詹红荔、黄志丽先进典型精神,组织全院干警、辖区群众300人观看电影《知心法官》。开展以“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受监督”为主题的佩戴党徽上岗制度,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三元区人民法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653.27万元,本年收入3010.55万元,本年支出5073.9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9.87万元。

(一)2016年收入3010.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3.08万元,增长10.3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51.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8.58万元。

(二)2016年支出5073.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71.49万元,增长16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6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8.4万元,公用支出357万元。

2.项目支出3408.5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266.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9.35万元,增长25.4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126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19万元,增长(下降)79.91%。主要原因是工资全面调整,年终奖金政策调整。

(二)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事务管75,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341.6,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8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

(四)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53.74,案件执行增加。

(五)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两庭建设4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57万元,下降71.46%。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建设接近尾声,很多项目还未结算。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3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85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基数增大。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28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基数增大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8.46万元,同比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28万元,主要用于赴加拿大参加“商标法律制度研究”培训2016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 参加省院组织赴加拿大 “商标法律制度研究”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37%,和,主要是:我院执行公务增加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5.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0批次、接待总人数798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3.72%,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附表:4-1 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收支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1405号-1 闽ICP备14011405号-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 投诉举报电话:0598-809103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8-8092295 邮编:365001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