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诉前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庭前调解: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判前调解: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