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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01-12 11:00:00  字号 [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三元法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助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立足审判工作,在疫情防控方面夯基础重守护,在履职保障方面聚中心护大局。

    一是加强组织部署,筑牢坚实防线。自疫情战役打响以来,我院干警担当作为、主动奉献。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社会面稳控领导小组,层层有责任,分工到个人,全院干警放弃节假日到岗备勤;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区委政法委报告社会面稳控工作情况;每日安排10名干警深入挂点乡镇社区开展防疫排查普法工作,指定留置点、高速交通卡口24小时轮岗值班,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名干警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突出表现获市中院、区委组织部表彰。

   二是发挥保障职能,助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于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司法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加强服务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依法暂时性解除辖区两家制药企业保全措施,以“活查封”的方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并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相关工作情况得到三元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转发点赞。

   三是立足审判主业,推进在线诉讼联合三元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切实为全区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托科技创新,大力推行在线审判、在线调解、在线执行,疫情发生以来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14件,在线调解案件551件,在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有序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法制日报》集中报道。

    四是践行“两山”理念,生态司法“增绿”。紧跟省法院“七大中心”建设要求,建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联合市中院在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举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分别成立生态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出台《关于万寿岩遗址司法保护十条措施》,搭建专家智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妥处文旅纠纷;联合区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搭建“三元生态修复教育基地”“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出台《“补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补植复绿”造林行动,累计投入资金9.8万元,修复林地98亩。省人大常委会梁建勇副主任、省法院吴偕林院长分别对我院相关生态司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给予肯定。

   五是强化司法保障,经济发展“保通”。聚焦辖区经济发展建设大局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推动三元区台江片区、长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分管副院长、员额法官牺牲业外时间多次深入钉子户家中走访沟通,终促项目进程得以有序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三元“服务提升年”活动,院领导带领部门干警走访辖区19家重点企业,落实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16个;在司法工作中善于提炼总结,主动向上反映企业涉不良资产处置问题,被省委办《八闽快讯(专报件)》采用,并被原省委副书记、省长唐登杰批示。

   六是主动靠前作为,司法服务“便民”。立足人民群众的疑难焦点,主动谋划解困,探索便民为民新举措。建立三元法院诉非联动基地,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组织各乡镇街道、部门召开全区诉非联动联系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全区诉非联动工作,通过相关机制受理案件815件,调解668件,调解成功率达81.96%;作为全省18个集约送达试点法院之一,创新送达社会化集约化服务,联合邮政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成功送达率达77.47%,均送达时限缩短至3日;联合区妇联、区婚姻家庭调委会探索打造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持续与扬帆社工合作介入服务婚姻家庭案件,诉前、中、后“一站式”优化服务。

   七是发挥角色担当,中心工作“强力”。加大黑恶案件打击力度,今年审结涉恶案件1件。根据中央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主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六清”行动,深入排查线索,在“黑财清底”上下功夫,持续打财断血、巩固成果,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260.70万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89.02%。坚决遏制重大“民转刑”案件,四级预警管控,分阶段精准防范、长效性科学遏制。全力决胜脱贫攻坚,践行“平时工作法”,开展“党建+扶贫”主题党日活动,干警“点对点”挂包帮扶贫困户,投入扶贫资金0.95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3.9万元。在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为典型进行交流发言,相关工作获《三元快讯(增刊)》刊载肯定。我院先后获评第六届“诚信工作先进单位”(2017-2018年度)、区2019年度平安先进单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业队伍。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普法宣传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三率”宣传等工作中,发动全院干警特别是全体党员干警积极投入普法宣传活动中,除每日派出12名干警深入挂包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外,于工作日夜间、周末、节假日组织干警开展入户宣传,在宣传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的同时,结合民法典法条知识和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普及违法行为的危害,着力增强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司法保障。依托巡回法庭、背包法庭、诉非联动等机制,在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等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就案说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提升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程法治教育,联合三明市扬帆青少年实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开展涉案青少年法治教育,选派具有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人员担任没有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涉案未成年人的“临时家长”,密切家校回访沟通、释法明理、案后宣教。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联合市中院在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建资深法官讲师团队,在学员校外实践教育中开设法治讲堂,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多样化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摆点+上门“、“墟日+夜间”、“走村居入万户送平安”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干警深入东霞社区“四点半学校”照看较早放学低学龄儿童、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利与义务的法律知识;注重资深法官到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开展禁毒、预防校园暴力等专题普法讲座,着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干警到腾飞广场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合同签订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持续派员深入富兴堡各社区、中村乡各村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将平安“三率”宣传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民法典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活动有机结合,解答群众法律疑问;与三明市第一医院开展共建活动,参加三明中院组织的医患纠纷调研、法律宣讲活动,第一时间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宣教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在三元区出现以来,法院干警主动放弃假期,深入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分发防疫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为群众详细讲解涉疫法条知识,促进群众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重视。利用法院融媒体平台、LED显示屏等平台,发布防疫普法宣传、标语80余次,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0年共审理行政案件92件,行政非诉案件25件为破除行政干预难题,最大限度地消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疑虑,我院自2020年起被福建省高院确定为永安、尤溪、沙县及明溪县域行政案件及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行政生态综合审判庭作为专业审判庭,既要面临行政案件的较大幅度增长,应当加强行政审判业务的学习,又要审理涉生态各类案件,对于生态审判方面也必须加强业务学习,除行政和生态类案件外,还要分担部分民事案件的审理,任务比较繁重,每一位审判人员都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以适应各类型案件的审理。目前在行政审判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是根据今年建设责任状内容,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等相关规定,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大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行政不作为案件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与沟通联系,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深入研究探讨各行政执行领域中有关行政执法及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今年我院行政庭多次参与区政府有关高铁、高速及棚户区改造等工程项目专题会议,并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整理了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程序和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程序。

   三是加大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方面,从关键问题着手,共同探索解决方案,如在审查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上,加大执法力度,迫使被执行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为依法行政及为民司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四是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工作出发点,进一步加强调解、和解工作 ,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并创新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行。

五是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2021年工作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宣传存在形式单一、普及面不够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原因在于,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参与人群以大多以老幼为主,多数不能够使用现代手段如微信、微博等关注新动态。二是信访户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这一问题原因在于,信访户法律意识淡薄,未能正确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造成意识上的偏差。

    2021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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