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法院“告别不文明行为” 活动实施方案
元法﹝2016﹞29号
三元区人民法院“告别不文明行为”
活动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区文明办关于“告别不文明行为”要求,不断提高全院干警职工文明素质,推动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风尚,经院党组决定,决定在全院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 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告别不文明行为。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1、发放争做文明倡议书。向全院干警发出《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干警倡议书》。
2、开展禁烟活动。规定全院干警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号召全院干警参与戒烟活动,在全院机关大楼内设置禁烟提示牌。
3、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告别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大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督导者。决定在6月份开展一场以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并结合“讲堂”活动全院干警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签字仪式。
4、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所在社区、主次干道、商店开展公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制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店外店(摊)、占道经营、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让广大市民养成良好习惯。由硕士生志愿服务队和巾帼文明志愿服务队统一安排,要求各志愿服务队,从现在开始,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5、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查摆一些不文明现象。主要是:干警中存在哪些不文明现象,司机是否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以及干部职工在居住地是否存在不文明现象等;要组织干警讨论分析存在不文明行为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治不文明行为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是培养市民文明意识、道德自觉意识,规范市民行为的有效途径,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要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机关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和大力支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3、要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加强对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的督促和检查,各责任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将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