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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三元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6-07-22 11:14:24  字号 [ ]
2015年三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三元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生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杨少勇院长的委托代表三元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600件,同比上升12.25%,审结3847件,同比上升4.37%,结案率83.63%,结案标的9.267亿元,同比上升81.42%,法官人均结案数209.1件,同比上升65.35%,一审服判息诉率93.52%全院10个集体和59名干警受到区级以上表彰{C}[1]{C}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三元”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8363人,审结206313{C}[2]{C}。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秩序管理等经济犯罪案件1931{C}[3]{C}。严厉惩治贪污腐败,审结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环境监管失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10人。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审结盗窃、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83134人。强化生态资源审判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审结三明市首例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C}[4]{C}等破坏生态刑事案件612人。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判令21名毁林案件被告人复绿、管护林地237.6亩。

(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三元”建设。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64件,审结2239件,结案率87.32%,涉案标的8.75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337件,调撤率59.69%。组织力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两类矛盾纠纷案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61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568件。诉前化解85户业主诉现代家园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系列案件,联动化解左岸明都小区涉及86名业主物业纠纷,三明日升贸易有限公司等130余商家与三明捷龙商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全面推行“443”大调解工作模式{C}[5]{C},建立区、镇、村三级调解机制,与岩前镇、中村乡建立视频调解机制,在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988件。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三元”建设。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结3件,结案率100%。受理非诉审查案件107件,审结107件。在审查计划生育抚养费征收执行案件中,促使被申请人主动履行缴款义务16件,总金额78.6万元。与区政府、区国税局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共建协议》,就共建良性互动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共享、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联合调研和联合惩戒等五项机制达成共识。根据省高院《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若干规定(试行)》,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C}[6]{C}

(四)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促进“诚信三元”建设。执结案件985件,标的5.59亿元,执行到位5600.71万元。全面推进与金融机构和协助执行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执结金融案件364件,执结标的3000余万元。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630人次,限制出入境4人次。加大对逃避、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司法拘留65人次、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1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开展互联网司法拍卖工作,降低当事人执行成本,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上网拍卖物品41件,成交22件,成交金额3365.47万元。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发展大局

(一)健全诉讼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以开展“星级服务”为抓手,细化服务节点,深化服务内容,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充分发挥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等服务功能,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当日立案率达100%开展“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C}[7]{C},办理跨域立案2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36人次,材料收转8次。完善网站建设,制定并公布内含立案、调解、执行、保全等111项服务内容的司法服务清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全程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二)便民利民审判,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设立法官工作室。在乡镇、社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法官工作室,创新“345”工作模式{C}[8]{C},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全年共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562件和群体性纠纷6起,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创新社区法官工作室345工作模式,促基层治理法治化》被评为全省政法综治工作特色亮点新闻线索。

二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制订《关于司法服务三元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涉及全区重点工程、城市拆迁、民生工程和道路建设等案件,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注重协调、依法审判的工作原则,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重点企业案件慎用保全措施,注重诉前诉中化解,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全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6次,建立诉讼四条通道[9],推进金融业和重点企业双赢发展

三是做优少年审判工作。健全“两条龙”帮扶体系[10]在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共建 “三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华恩角声儿童村签订共建协议,开展“阳光法槌关爱特殊儿童”专题普法活动。选派5名青年法官兼任5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开讲法制课8场、指导模拟法庭3场、开设法制家长课2堂、举办学生专场法院开放日2次,制作发放《少年与法》动漫作品宣传册500余份。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案件心理辅导员暂行办法》,聘请7 名心理辅导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3次。全年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221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率100%,进行判后回访20余人次。

(三)落实司法救助,缓解群众困难。建立诉讼收费投诉制度,加大对“有理无钱”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对40名困难群众减免缓收诉讼费57.49万元。突出问题导向,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召开2次涉民生案件兑现大会,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240余万元。

(四)抓好涉诉信访,解决群众诉求。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有效解决“入口不顺”、“出口不畅”等问题。推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院长定期接访常态化,全年累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20余人次。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协调有关单位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0余年的进京上访案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

(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开通三元法院门户网站,全年播发开庭公告、审判简讯等动态信息2000余条,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或执行全过程,便于公众了解法院工作。上网裁判文书1219份,向执行当事人发送信息3000余条。庭审直播65件次,微博直播10次,位列全省第一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两微两网自媒体宣传平台{C}[11]{C}建设。发布原创微博284条、微信290条,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宣传、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量化考核中分列第一、第二。接受福建电视台《庭审直击》采访案件4起,在三明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播报案件庭审13期,阳光司法工作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深入辖区村区开展法制宣传,保障换届选举顺利举行。

(三)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完善“天平工程”{C}[12]{C},网络延伸到基层法庭。已建成科技法庭系统、办案区安检系统、远程信访举报系统,实现审判流程计算机管控全覆盖。建成简易科技法庭2个,庭审录音、录像系统6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1套,实现语音、数据、视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规范庭审程序、促进司法公正、实现阳光司法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制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通过院党组讲授专题党课、进行学习研讨、召开民主生活会、详列清单整改落实等方式,坚定“严”和“实”的思想根基和行动准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干警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同时开展“亮岗履职”、争创“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增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实效{C}[13]{C}

(二)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健全预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开展司法廉洁、队伍整训等主题教育活动,分析查摆并解决问题15项。完善领导谈心制度,开展廉政谈话70余人次。聘请市委党校教授上党风廉政建设课,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设立廉政楼道文化走廊制定《关于建立案件说情登记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杜绝领导、干警干扰办案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通报审务督察12期,整改问题15。持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力度,“三公”经费等各项开支大幅下降

(三)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制定“三比一看”{C}[14]{C}考评机制,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党员干部多办案,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办案占比74.37%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到华侨大学培训学习。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工作{C}[15]{C},量身定做培养计划,青年法官人均审理案件120{C}[16]{C}重视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提供支持。

(四)效果为重,优化办案结构。实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1+N+1+1”模式{C}[17]{C},成立4个主审法官团队。组建民商事、刑事、综合法官联席会,指导、帮助和监督主审法官团队。推荐区委优先解决两名主审法官副科职级,有效激发法官团队的工作热情,月平均结案数同比上升50.8%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扩大司法民主

我院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关心的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之下,加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法院开放日”活动5场,邀请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组织视察司法规范和司法公开工作,指导立案登记制{C}[18]{C}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5条意见建议均予以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发送法院动态短信43期,寄送工作简报500份。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成21名人民陪审员换届补选工作。加强民意沟通,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法律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下,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相对淡薄,缺乏与律师的沟通交流,无法实现联动共振;司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对法律理解运用不平衡,适用不统一;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涉执行信访积案存量依然较大,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当事人哄闹法庭、抗拒执行、缠诉缠访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支持,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区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和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为富民强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以依法履职为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增强深化法治三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司法应对,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及立案登记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加大执行惩戒威慑力度,依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以司法规范为重点,提升司法公正公信。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案件质效控制体系,健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程序标准明确、责任规定具体的规范化管理模式,避免司法活动的随意性。推动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探索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增强矛盾多元化解合力。深入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程监控案件审执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业务水平。

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以充分放权、加强制约、强化问责为重点,发挥庭审中心作用,详列司法权力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借助社会力量倒逼法官公正高效办案,促进阳光司法。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和评价考核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法官遴选、竞争选拔和轮岗交流等机制,加强审判业务骨干培养力度,深化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一对一帮扶培养机制,多渠道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实现监督内外并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牢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鼓励、培养青年法官在勇于担当中建功立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警管理监督,持续进行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在党委绝对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直接监督司法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树立新思维、新常态、新纪律的治院理念,为推进“实力三元、创新三元、绿色三元、宜居三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1]{C} 全院10个集体和59名干警受到区级以上表彰:集体获省级表彰4次、市级表彰4次、区级表彰2次;个人获省级表彰4人次、市级表彰34人次、区级表彰21人次,被区机关党委培育为 “党建示范点”。

[2]{C} 今年我院首次对刑事犯罪被告人使用电子脚扣,为三明地区首例。

[3]{C} 被告人白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36亿元,被害人达68名之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4]{C} 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林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七年,并处罚金,缴获的野生动物制品犀牛角一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C} 443”大调解工作模式:以努力实现“三个上升、三个下降、三个防止”为总体目标,构建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县级、行业四个平台,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包案、机关干部下基层排查化解、信访与三调联动衔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个机制,实行常态化研判、网络化督导、系统化保障三化运作。

[6]{C}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经最高法院批准,在全省范围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即实行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并于2015919印发《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该规定于2015921实施。我市中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南平中院管辖,我院一审行政案件由尤溪法院管辖。

[7]{C}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对属于省内其他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全省范围内的中、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由“家门口”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8]{C} 345”工作模式:“3”即强化三项保障,确保“有人办事,有场所办事”。包含人员保障、后勤保障、领导保障。“4”即开展四项共建活动,推动“无讼社区”创建。包含法律素质共育、社区环境共建、文化活动共办、社区纠纷共化。“5”即明确五项工作职责,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包含开展巡回办案、强化诉调对接、推行小额诉讼、方便群众诉讼、落实普法责任。

[9]{C} 诉讼四条通道:包含全程调解通道、快捷立案通道、审执追踪通道、案后反馈通道。

[10]{C} “两条龙”帮扶体系:以“关爱青少年联络室”为依托,促使区政法委、公、检、法、司“司法一条龙”及关工委、团委、妇联“社会一条龙”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扶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整合资源,加大宣传、教育、挽救、帮教力度,做好相关的审判延伸工作。

[11]{C} 两微两网自媒体宣传平台:两微即微博+微信,两网即外网+内网,我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先后在新浪微博开通官方微博,在微信开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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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 天平工程: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法院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包含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信息化平台等一系列相关设施。

[13]{C} 我院集体莘口法庭、调解速裁庭,干警姚伟、廖明航被三元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员先锋岗”。我院干警吴芳撰写的《凝心聚力抓党建  团结奋进保长效为加快三元法院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在2015年度三元区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报告中获得二等奖。

[14]{C} 三比一看:比办案、比服务、比队伍、看实效。

[15]{C} 我院的青年干警培养工作被市中院确定为司法品牌推广重点项目。

[16]{C} 推荐6篇青年干警优秀论文在市、省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上,获市级二等奖一篇,三等奖二篇,优秀奖二篇,省级三等奖一篇。青年干警郑成珺参加三明市政法系统“让人民满意在政法”主题演讲比赛获三等奖。一名青年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17]{C} 1+N+1+1”模式即1名主审法官配置1-2名普通法官+1名助理法官+1名书记员。

[18] 立案登记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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