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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11日在三明市三元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2-28 10:55:30  字号 [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11日在三明市三元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三元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杨少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元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关心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受理案件4085件,办结3673件,结案率89.91%,结案标的额5.1亿元,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36件。18个集体、58名干警受到区级以上表彰

一、严格司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98310人。依法审结盗窃、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87154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546人,同比分别下降18.18%16.36%,有力遏制醉驾行为。审结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14人,着力保障经济安全。审结受贿、玩忽职守、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910人,大力惩治贪污腐败。严格开展“两清理”工作 ,清理率100%。将林业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结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案件1223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524人,判处缓刑、拘役12人。

加强民商审判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10件,标的额4.67亿元。坚持保护权益与制裁失信并重,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37件。规范经营交易行为,审结租赁、承揽等合同案件766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审结离婚、继承、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194件。设立“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站”,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7件,及时化解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 。加强调解速裁工作,快速审结涉民生小额诉讼 案件140件,调撤率100%,平均审理时间1.5天。交通巡回法庭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50件,调撤率80%,结案标的额1249.99万元。“12315”调解工作站诉前化解涉百余名消费者的维权纠纷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8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以诉前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原告自愿撤诉案件占37.5%。与区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与区计生局召开非诉执行工作联席会,支持行政执法工作,审查计划生育抚养费征收、质监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2件。

大力提升执行实效。执结案件757件,标的额4084.59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启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查询银行账户1083个、冻结767个,查询房产251件次。构建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698件,限制高消费 、限制出入境707人次。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司法拘留35人次、罚款1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5件。推行网上司法拍卖,成交4件,金额65万元,帮助当事人节省佣金3.25万元。开展专项清积行动,执结金融债权、涉民生积案35件,标的额543.43万元。

强化涉诉信访化解。设立信访办公室,建成四级对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对23个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坚持“院长接访日”,接待来访群众61人次,带案下访、约期接访64人次,回复群众来信96件,对特困执行申请人、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二、服务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助推辖区经济发展。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白坂路棚户区改造、荆西红酒小镇征迁等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推行“4+2”靠前服务工作法 ,审结涉工业园区企业案件183件,息诉服判率100%,为企业追回货款410余万元。召开企业界、金融界及商会代表座谈会,提供意见建议11条,促进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良性发展。指派干警参加银企协调小组,积极防控金融风险。采取“三快四优先”措施 ,妥善审理金融信贷纠纷76件,标的额6416.65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三元”建设,开展“进村居入万户送平安”活动,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为26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区综治委、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区调解工作会议,深化大调解工作,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62件。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发出司法建议39份,促进依法治理。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处突发群体性纠纷 。举办“司法拥军”、“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讲9场,在市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播放审判案例11期,邀请行政机关人员、部队官兵、在校学生旁听庭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延伸少年审判职能。纵深推进少年审判试点工作,与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共同制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操作规则》 。对11名未成年罪犯予以犯罪记录封存,帮助无痕回归社会。与市中院、团市委联合拍摄微电影《守望》 ,与市中院在三明市角声华恩儿童村设立青少年远航工作室。在18所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原创动漫普法刊物《少年与法》征稿,以互动方式创新校园普法活动。

三、创新创优,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构建阳光司法平台。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立案窗口、案件庭审、执行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307篇。升级三元法院政务网,开通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 ,网络、微博直播案件庭审5次,及时更新司法公开信息,保障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

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搭建司法服务中心平台,提供触摸显示屏服务,开通823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热线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引导、立案、查询、申诉等服务。完善莘口法庭新建审判综合楼的便民功能 ,全年巡回办案257天,办结案件135件,就地化解纠纷33件。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6.5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行证人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实行院长、庭长办案制度,办结案件1039件。扩大司法民主,增选人民陪审员5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81 。保障特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健全错案防范、追究机制,成功避免错案发生

四、提升形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召开多场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整改“四风”问题21个,修订完善制度63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经费、公车使用费同比分别下降24.6%24.4%

注重司法能力培养。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机关党组织,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庭审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1人次。提升学术调研水平 ,开展法治讲坛活动。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主线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干警的行为准则。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将20名青年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建成司法集控信息中心,通过“十一个看得见” 监督司法活动和行政管理全过程。开展每周“警钟一小时”学习、队伍整训、纪律作风整治、廉政谈话等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通报、整改问题43个。建立长效预防制度7项。

五、拓展渠道,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我院始终把工作置于党委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执法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确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及时办理人大督办、交办信访件13件。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对2014年区“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23项意见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开展走访座谈,组织旁听庭审,聘请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监督员,通过日常联络,加强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接受检察建议6份。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6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下,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到位率较低,信访化解难度高、维稳压力大;二是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三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断层问题明显;四是办公办案条件和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加大司法改革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护司法公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监督机制,制约公权,保障人权,公正文明高效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力。

服务经济建设。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妥善审理经济发展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信贷纠纷,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把关等法律服务,促进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稀土材料、氟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推进依法治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依法治区工作。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维护相对人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完善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涉诉信访纠纷。

创新司法改革。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少年审判试点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方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加强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审判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监督与管理并重,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决策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进三元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相关用语说明

 1、部分获得省、市级荣誉的集体、个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莘口法庭,“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立案庭党支部,“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调解速裁庭;“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郭秀娣、简雪凤,“三明市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吴义忠。
2、“两清理”工作:中政委〔2014〕5号《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和“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能交付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我院对1名已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及时收监执行。

3、例如:2014年2月,邓某全等19人与三明市金松木业有限公司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及时获得赔偿2.48万元。2014年12月,赖某昌等33人因讨要欠薪无果到区政府、镇政府上访,我院调解促成三明市同远矿业公司股东筹集到位欠薪167万元,妥善处理了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
4、小额诉讼:针对诉讼标的额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即14798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5、2014年7月,因原“大笨鹅”酸奶生产厂家濒临破产无法继续生产,致使百余名消费者权益受损。我院“12315”调解工作站促成新厂家与消费者达成协议,新厂家继续供应酸奶,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与公安、住建、工商、商业银行等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查询,提高了执行效率。
7、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8、四级对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最高法院、省、市、基层法院远程接访视频同步对接,实现了上级法院接访法官、来访当事人、基层法院接访法官三方即时交流与沟通。
9、“4+2”靠前服务工作法:通过开展巡回办案、设立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发送司法建议等4项服务机制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通过涉园区企业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和涉员工案件优先适用速裁程序、涉园区建设案件专项审判活动等2项保障措施提供特色化审判服务。
10、“三快四优先”措施:“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研判、优先执行。
11、例如:2014年3月,一高龄孕妇因难产,母子两人死亡;2014年5月,一孕妇因羊水栓塞意外死亡;死者家属纠集亲友围堵医院,索要赔偿。2014年4月,一辆货车在212省道上违规行驶,致使一位中村乡筠竹村村民当场身亡,近百名村民拥堵省道。我院第一时间介入纠纷,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2、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办理中,如其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其法定代理人是共犯,且无其他成年亲属,公、检、法机关将通知合适成年人(如教师、社工等)到场陪同参与讯问、询问、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协助开展心理安抚和思想帮教工作。
13、《守望》获“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全国三等奖和网络人气奖,全省一等奖。
14、三元法院政务网二维码     三元法院微信二维码      三元法院微博二维码
 
                           
15、莘口法庭新建审判综合楼坐落在三元区荆东生物工业园区,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共4层,于2014年5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
16、我院创新人民陪审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
17、例如:2014年10月,我院在审理一盗窃案时,为聋哑被告人陶某屏聘请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进行当庭翻译,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18、例如:2014年11月,我院发现一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平精神状况存疑,及时通知公诉机关对其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确定被告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避免错案发生。
19、4名干警撰写论文参加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分获三等奖、优秀奖。1名干警论文获福建省法学会“深化司法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研讨会优秀论文。王怀志、杨丽仙遗弃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我院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20、我院顺利通过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并进行了公示。
21、十一个看得见:即看得到每一个审判法庭、每一个人民法庭、每一个诉讼窗口、每一个审判流程、每一次执行过程、每一次信访接处、每一台警用车辆、每一间院长办公室、每一次应急处置、每一个安保监控点、每一个法院财务管理。
22、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现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我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现有人民陪审员8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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