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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麦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诉李西进劳动争议纠纷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8-10-14 18:50:06  字号 [ ]
福建省麦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诉李西进劳动争议纠纷案

 

三元法院 张明健

 

诉辩主张:

麦尔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李西进向麦尔公司偿还欠款2346155.20元;2.判令李西进按年利率0.6%计算支付麦尔公司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事实和理由:麦尔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肉制品、速冻食品的企业,李西进是麦尔公司销售总监助理兼华东大区经理,负责安徽、山东、江苏、江西、湖北等地区的培根产品销售。20139月至20165月,李西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麦尔公司相关规定,擅自以麦尔公司名义通过公司的一级经销商调货给其自己发展的客户,给麦尔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65月,麦尔公司核对公司账户才得知这一情况。经与李西进对账,李西进承认其超越职权,将货物私自调配,货款占为己有的事实。后经双方核对确认,李西进违法行为给麦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346155.20元,李西进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出具欠条,但李西进至今未归还任何款项。201773日,李西进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341000余元和合同诈骗29450元,被三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为维护麦尔公司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李西进辩称,1.对麦尔公司主张的金额有异议,欠条是麦尔公司承诺不报警,答辩人才出具的。2016530日,常州客户来到麦尔公司,答辩人向麦尔公司承认了挪用资金30余万元的事实,欠条所附的对账单是麦尔公司出具的,客户并未确认,不能以此认定损失。2.金额为499820的欠条包含了刑事案件的89000元,不能重复主张,应予扣除。

  

 审理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麦尔公司与李西进于2013930日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自2013930日起至2016929日止。麦尔公司主张的本案损害赔偿的事实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损害后果是李西进在履行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故本案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李西进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给麦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引起的纠纷属于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属劳动争议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有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劳动争议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有关“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规定,麦尔公司径行向本院起诉要求李西进赔偿损失,未经仲裁前置程序,应予驳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福建省麦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评析: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还是一般民事案件,存在两种观点:

  一是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直接造成用人单位财产损失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如果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的职务侵权行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劳动者追偿的,则应当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是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造成用人单位财产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或向劳动者追偿的,都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

合议庭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案损害赔偿的事实源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的纠纷故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而不是普通民事案件,其所适用的实体法也应当是劳动法而不是民法。

此外,对于此类案件的实体处理,应根据劳动者的过错区分处理,积极贯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原则。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另,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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